衛生部:新版《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2013年1月1日實行
發布時間:2012-04-15
文章出處:衛生部網站
??????? 衛生部近日發出公告,公布新修訂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2012)。該標準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訂對原有《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1994)中營養強化劑的使用規定和歷年衛生部批準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情況進行匯總、梳理,根據確定的營養強化原則和風險評估結果對原有內容合理性等進行了分析,確保其與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的協調一致。
??????? 修訂后的標準包括正文和四個附錄。標準正文參考了我國的法律法規、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和其他國家的相關法規和標準,規定了營養強化的主要目的、使用營養強化劑的要求和可強化食品類別的選擇原則。附錄A列出了允許強化的食品類別和使用量,規范了其中營養成分表達單位不一致、化合物名稱不科學等現象。附錄B列出了允許使用的營養強化劑的化合物來源名單,對大多數營養素均提供了一個以上的化合物供生產者進行選擇。附錄C參考國際標準和其他國家的經驗,列出了允許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營養強化劑及化合物來源,并與我國已經頒布的嬰幼兒食品等產品標準進行了銜接。附錄D根據我國相關國家標準,列出了食品類別(名稱),有助于企業參考使用。
??????? ?在修訂過程中,充分借鑒了國際組織和發達國家的管理經驗,科學分析我國居民的膳食結構、食品營養特性、人群消費特點,嚴格遵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程序。本標準的修訂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聽取了各相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和專家的意見,做好與相關標準和法規的銜接,并公開征求了社會各界意見。
??????? ?為便于企業更好執行食品新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本標準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時衛生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加強標準的宣傳貫徹和培訓工作,指導食品企業的生產經營,保障公眾健康。
???????? 食品營養強化是國際上提倡的改善居民營養狀況的重要方法之一,即通過將一種或多種微量營養素添加到特定食物中,增加人群對這些營養素的攝入量,從而糾正或預防微量營養素缺乏等相關疾病。我國于1994年2月22日由衛生部批準頒布了《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 14880-1994),于1994年9月1日實施,同時每年以衛生部公告的形式擴大或增補新的營養素品種和使用范圍。隨著我國乳品標準(特別是嬰幼兒食品標準)清理工作的完成和其他相關基礎標準(包括GB 2760-2011等)的修訂和公布,為更好地做好與相關標準的有效銜接、方便企業使用和消費者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衛生部在舊版《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 14880-1994)的基礎上,借鑒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相關國家食物強化的管理經驗,結合我國居民的營養狀況,修訂并公布了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2012)。
????????本次修訂對原有《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1994)中營養強化劑的使用規定和歷年衛生部批準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情況進行匯總、梳理,根據確定的營養強化原則和風險評估結果對原有內容合理性等進行了分析,確保其與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的協調一致。
??????? 修訂后的標準包括正文和四個附錄。標準正文參考了我國的法律法規、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和其他國家的相關法規和標準,規定了營養強化的主要目的、使用營養強化劑的要求和可強化食品類別的選擇原則。附錄A列出了允許強化的食品類別和使用量,規范了其中營養成分表達單位不一致、化合物名稱不科學等現象。附錄B列出了允許使用的營養強化劑的化合物來源名單,對大多數營養素均提供了一個以上的化合物供生產者進行選擇。附錄C參考國際標準和其他國家的經驗,列出了允許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營養強化劑及化合物來源,并與我國已經頒布的嬰幼兒食品等產品標準進行了銜接。附錄D根據我國相關國家標準,列出了食品類別(名稱),有助于企業參考使用。
??????? ?在修訂過程中,充分借鑒了國際組織和發達國家的管理經驗,科學分析我國居民的膳食結構、食品營養特性、人群消費特點,嚴格遵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程序。本標準的修訂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聽取了各相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和專家的意見,做好與相關標準和法規的銜接,并公開征求了社會各界意見。
??????? ?為便于企業更好執行食品新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本標準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時衛生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加強標準的宣傳貫徹和培訓工作,指導食品企業的生產經營,保障公眾健康。
???????? 食品營養強化是國際上提倡的改善居民營養狀況的重要方法之一,即通過將一種或多種微量營養素添加到特定食物中,增加人群對這些營養素的攝入量,從而糾正或預防微量營養素缺乏等相關疾病。我國于1994年2月22日由衛生部批準頒布了《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 14880-1994),于1994年9月1日實施,同時每年以衛生部公告的形式擴大或增補新的營養素品種和使用范圍。隨著我國乳品標準(特別是嬰幼兒食品標準)清理工作的完成和其他相關基礎標準(包括GB 2760-2011等)的修訂和公布,為更好地做好與相關標準的有效銜接、方便企業使用和消費者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衛生部在舊版《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 14880-1994)的基礎上,借鑒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相關國家食物強化的管理經驗,結合我國居民的營養狀況,修訂并公布了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2012)。